“有审批手续的建不成,没有手续的反而建起来了。”近日,泰和县苑前镇路溪村下洞口村小组村民郭修达看着建房时的桩基和旁边的违章建筑——村民活动中心,无奈地说。
早在2019年,郭修达的建房审批就获得通过,但没想到的是,他的房子开工不久就被叫停,原因是一些村民认为审批流程出了问题,镇里批复无效。更令郭修达气愤的是,下洞口村小组还在他打好的桩基旁边违规建起了村民活动中心,相关部门多次要求整改都未能拆除。
下洞口村小组村民活动中心旁,郭修达之前打下的桩基仍然可见。
审批通过 施工受阻
郭修达一家6口人,名下无住房。2017年,他填写了“泰和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申请在一块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他找了同村10户村民签字。然而,因为这块土地被认定为基本农田,镇政府于2018年要求郭修达更换土地后重新审批。
随后,郭修达重新选择了一块荒地。截至2019年1月,苑前镇政府、泰和县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5部门分别在审批表上盖章同意在该地块建房,郭修达也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建房资格。
2020年6月,郭修达开始施工,花14万元打好了20多个桩基。令他没想到的是,此时多名村民向苑前镇提请撤销他的建房审批表,原因是“实际建房地块与最初申请的地块不相符,郭修达存在欺骗行为”。
此后,郭修达一直找相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苑前镇政府以“地块存在争议”为由,要求他停止建房。
2024年1月,原本就未解决的矛盾再次升级。下洞口村小组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争议地块建起了一栋简陋的平房,称其为“村民活动中心”。尽管相关部门调查后确认该建筑为违章搭建,并要求村小组整改,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流程出错 引发矛盾
日前,记者来到下洞口小组村民活动中心,该建筑占地约90平方米,内部空无一人,仅摆放了两张乒乓球桌。几名村民坐在活动中心门前的树下。“平时这里没什么人,我们很少进去。”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紧挨村民活动中心的土地上,郭修达当年建房打下的桩基仍然可见。“村小组选择在这里建活动中心,主要就是为了占下这块地,不让我建房。”郭修达无奈地说。
路溪村党支部书记罗德盛接受采访时表示,郭修达建房纠纷一事,主要在于一些村民认为他的建房审批表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骗来的,应当撤销。
罗德盛解释,村民建房审批的流程应当是在明确宅基地四至范围并绘制平面图后,再由建房者向村民征求意见,而郭修达手中这张表的流程搞反了。“他在2017年领了建房审批表,在缺少平面图的情况下,村民签字同意了,但镇里核查发现这块地属于基本农田,未予通过。第二次审批的时候,郭修达拿着村民已经签字的表,在重新选择的地块上申请建房获批,部分村民认为郭修达没有和他们讲清楚,欺骗了他们。”
对此,郭修达十分委屈。“整个流程都是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的。第二次申请时,工作人员说不用换表,直接补充地块信息就可以,谁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给村民签字的时候,表上确实没有平面图,图是后面补的,签字时间也是后面加的,主要是因为镇里的经办人员失职。”苑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名欣告诉记者,经办人员用空白表格给村民签字,程序颠倒,引发矛盾。“我们已经决定对镇国土所经办人员立案调查了。”
对此,泰和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后也提出意见:对苑前镇在农民建房中存在的管理不严的现象,调查组已督促该镇加强整改……要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郭修达叹气道,他成了这份“瑕疵”审批的受害者。“如果当时经办人员拿张新表让我找村民重新签字审批,房子早就建好了。”
新房难建 违章难拆
“下洞口村小组村民活动中心建在郭修达申请建房的宅基地上,目的就是为了不让郭修达在此建房。”罗德盛坦言,由于该活动中心没有办理建设手续,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记者了解到,苑前镇政府此前向下洞口村小组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2024年6月拆除违建,但下洞口村小组迟迟不履行。尽管镇政府为缓和矛盾,提出可以缴纳罚款重新办理手续的方案,但下洞口村小组仍然置之不理。
有审批的建不成,无手续的拆不掉。郭修达称,苑前镇无法拆除的不仅是村民活动中心,有的村民名下有两栋住房,违反农村“一户一宅”建房规定,也未见任何整改。
对此,泰和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农村建房工作的袁国锋认为,苑前镇政府未履行相应职责阻止违建落地,也没能拆除违建,导致矛盾不断加深。
彭名欣表示,苑前镇政府准备分步骤开展工作,首先处理当时的审批经办人员,然后启动撤销郭修达建房审批表的程序,最后重新选址、重新审批。
“目前,泰和县正在开展农村建房试点工作。我们考虑在下洞口村小组选址,通过统一规划,拆除现有村民活动中心重新建设更高标准的建筑,同时划出一块宅基地让郭修达建房。”彭名欣说。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曾文娟 复审:陈 晓 审签:何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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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签:何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