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该法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学位管理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
在这部法律立法过程中,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整理上报120条意见建议,其中被采纳约25条,特别是“不授予学位或者学位被撤销,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回避等权利”“毕业论文(设计)不应该是取得学位的必备条件”等建议得到采纳。
这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立法建议被采纳数量最多的一次。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大工作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三市人大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优势,充分采集到来自长株潭多所高校师生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彰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勃勃生机。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作用
2021年7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如何立足现有经济社会条件、地域特色、资源优势,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立法意见建议征集覆盖面,实现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系点工作以来一直思考的问题。
2021年5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出建立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大工作协作机制,三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区域协同立法实践。
2023年9月,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函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迅速部署开展有关意见建议征询工作。考虑到这项立法主要涉及高校师生,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长沙市及周边城市高校资源丰富的优势,将征求意见的重点放在长株潭三市高校师生。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致函位于长沙市的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学院等高校,以及湘潭市、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高校。收到征询意见工作函的高校积极响应,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收集和反馈意见。
充分采集长株潭三地师生意见
2023年9月15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赴长沙学院,与10位老师坐在一起,采集了学校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的讨论意见。
长沙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韩敬在座谈会上表示,将学位条例修改为学位法,很多条款内容是学位条例没有涉及的,是依法教学的重大成果。
长沙学院教授张辉建议,将草案第三十三条中关于人工智能代写的规定删除。“这一规定主要应对的是最近出现的ChatGPT。目前,国外有不少学术组织和教育机构,倾向于对ChatGPT写作予以正面肯定。”
长沙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龙龙很赞同张辉的意见:“在AI辅助工具泛化、渗透生活趋势明显的情况下,人们对AI辅助工具的认识肯定会有所改变,传统的写作习惯很可能会被改变。可以通过对现有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的相应概念作扩大解释以解决AI代写的问题。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实践结果确认为法律更加稳妥。”
现场调研座谈会开了一上午,老师们畅所欲言,对学位法草案提出近60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18日,在株洲市的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内,也召开了学位法草案讨论会。
老师们对名誉博士的授予标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分类类型、撤销学位的制度等条文内容,提出很多建议。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唐淑艳建议,在草案第十九条中增加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学位授予具体标准的程序条款,引入征求意见、听证程序等制度。
法学院副教授罗致则建议,关于重新申请答辩的时间只需规定一个大的范围,不应太过具体。
而参会的学生代表们的关注点,集中在导师资格和学位获取上。
学生代表侯君昊说:“学校为学生配备的导师,应该为人师表,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关心爱护学生,要有较高的道德水准。”
冯世烽表示赞同:“无良导师时有出现,需要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工作。如果研究生导师有学术不端、道德败坏的行为,应当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更多学生对草案中学位的取得和撤销规定提出了建议。夏民强提出,学位的取得跟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该条款后应增加一句:告知学生本人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回避等权利。”
盛彬把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提了出来:“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或者不给学生授予学位的决定时,能不能给学生一个申辩的机会,听取学生本人的心声?这个能不能写到学位法里?”
在湖南工业大学这次调研中,30余名师生参与讨论,对草案中的19条条文内容提出30多条意见建议。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位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覆盖了长株潭三市共计12所高校,在国家立法中不仅发出了“长沙声音”,也将长株潭三市老百姓的意见带到了国家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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