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监狱
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罪犯会见管理工作的公告
服刑人员亲属、监护人:
为严格落实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进一步规范做好罪犯会见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是遵照《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
二是服刑人员亲属、监护人请勿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狱不作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使用。
三是如有罪犯会见的具体问题,请及时致电云南省丽江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电话:0888-6661861)
云南省丽江监狱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