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民生   2024-11-22 20:22   中国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我委坚决把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导推进等工作。2024年1月以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7场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好责任分解。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经多次完善,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细化具体问题,并配套制定整改台账、责任清单。根据整改台账,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市法学会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对接人员,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逐项督促推进。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督查的形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推进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要求有差距,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扎实有效方面

  1.关于“统筹协调打击新型犯罪力度偏弱”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围绕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和梳理,分析乡镇(街道)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挂牌整治。二是不断优化市委平安汕尾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强化考核评价、挂牌整治、提醒、通报、约谈等手段运用,全面压实各地各成员单位平安汕尾建设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市直政法各单位扎实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各项工作,强化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

  2.关于“指导市法学会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一社一基金”)的换届工作。二是酝酿审定“一社一基金”候选人建议名单,按有关流程报批。三是2024年6月6日召开了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的换届会议。四是充分发挥“一社一基金”新一届理事会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汕尾建设,服务法治实践。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2024年先后两次召开汕尾市党委政法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省党委政法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八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定印发《2024年汕尾市党委政法委系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把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纳入全年培训重点,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并提出学习要求,推动纪律教育学习扎实开展。三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时间成立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我委共召开动员部署会1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5场次、开展警示教育会2场次,累计开展专题宣传教育、与对接帮扶社区联合举行党纪学习教育共建等活动共7场次,相关学习活动被“学习强国”、《汕尾日报》等媒体采用发表。

  4.关于“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日常监督工作。二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和时限,切实把落实反馈意见的过程,变成坚定立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

  5.关于“内部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修订《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细则》,并经委务会议研究审议印发。二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务接待与会议等报销手续。

  6.关于“未严格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规范支付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把办公耗材支出从专项经费脱离出来,坚决做到专项资金专项用,杜绝混支现象。

  7.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与市财政局组织的各项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委机关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核查报销凭证。

  8.关于“存在多报差旅费问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退回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规定的款项,并已上缴国库。二是进一步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要求各科室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制度,杜绝超规定报销差旅费情况。

  9.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费”的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对2020年至今仍在职的委工会会员按照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五补缴2021年度工会费,并对2020年度和2022年度缺口部分进行补缴。二是已整理好2020年-2022年所需补缴的工会费,并已代扣补缴进委工会账户。

  10.关于“监督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全面监督市委政法委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大额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督促科学决策,依法依规依程序用权。二是指导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政治生态分析,准确把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从严加强队伍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11.关于“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开展新任职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将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的重要方式,对单位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引导新任职干部提高廉洁意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立足本职岗位创造新业绩,进一步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扣好廉政“第一粒扣子”。二是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聚焦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单位关键岗位,通过现场督导、发送廉洁短信、电话提醒等形式,督促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四风”问题,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2.关于“抓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全面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依托“三会一课”,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工作,并形成党委季度党建工作报告。二是按照工资标准核准党费,通过党支部工作清单,督促各党支部每月做好党费收缴,并于季度末月上交机关党委,按时足额存入市直机关工委指定银行账户。三是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谈心谈话、指定正式党员教育培养考察等。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于1月15日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会议,会上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整改要求,并部署接下来的整改工作。二是按照市委、市委主题教育办通知,于1月18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以案促改和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上、会后各个环节,会上做好对照检查材料发言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会后整理好整改清单,并限时整改完成。

  14.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认真抓实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缴纳、组织生活等各项党建工作的细节,不断提升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和培养党员,按照规定做好党员转正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本领,高质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

  15.关于“开展‘三会一课’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制定《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有关制度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有关规定。二是制定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机关党支部按照规定和计划严格落实“一月一主题”党日活动。

  16.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对照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风发挥强的标准,开展党支部自查严格落实党支部各项会议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严肃会议记录工作。

  17.关于“选人用人上担当作为不够,存在混岗情况”的问题

  一是按照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涉及混岗的工作人员返回原岗位工作,并配齐“粤政易”等相关权限。二是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市委编办印发了《中共汕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法学会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汕机编〔2023〕49号),明确法学会职责职能和机构编制。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抽调工作的通知》(汕组通〔2022〕11号)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做好各项组织人事工作。

  1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按照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4名新录用公务员返回原岗位工作,并配齐“粤政易”等相关权限。二是印发《2024年度汕尾市委政法委教育培训计划》,以“汕尾政法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帮助新公务员尽快进入角色,了解职责,熟悉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文件,扎实做好新录用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等各项工作。

  19.关于“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标准和方式,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全面完整记录会议内容。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专人把关,2024年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记录。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动整改力度不足方面

  20.关于“整改成效不足,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市委平安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围绕有关问题开展专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和信息研判会,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并定期向市委平安办汇报推进工作情况。二是扎实做好2024年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围绕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详细排查和梳理,分析研究乡镇(街道)的突出问题,并挂牌整治。三是优化完善我市平安建设考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正负面清单,正视问题短板,主动担当作为,合力提升平安汕尾工作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将深化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将分阶段明确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长期整改、紧盯不放。同时,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中心工作质效结合起来,强化底线思维、系统观念、创新理念,奋力推进汕尾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364201;邮政信箱: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邮编:516600。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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