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学习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开展组织并完成学时证明发放,学时证明要求有用人单位盖章证明。如单位无开展组织学习时,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平台进行选修课程学习。 申报人员在完成公需课学习,在学习平台中完成专业课学习获得学时证明后,且完成选修课学习获得学时证明,由法人单位审核,具体流程如下: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个人页面,在“个人业务”→“继续教育记录”→“学时记录添加”中添加学时证明,依照学时证明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后提交送审。申报人将加盖施教机构公章的学习证明作为附件材料提交。经用人单位账号审核通过专业课和选修课学时认定后即可生成相应继续教育证明证书。 (一)证书要求申报人务必在职称申报截止日期前均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学习并获得相应学时证明,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认定后取得2024年度继续教育证明证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连同2024年度继续教育证明证书一并提交,若申报人无提供2024年度继续教育证明证书,评委会将不受理申报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与选修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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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知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