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饮酒案例
曝光警示
01
9月12日13时50分,宋某某驾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扎兰屯市卧牛河镇红旗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21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02
10月2日14时50分,高某某在扎兰屯市中和镇红星村路段,再次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26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03
9月8日21时10分,关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中央北路与雅鲁街交叉灯控岗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72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酒案例
曝光警示
04
8月28日16时50分,刘某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扎兰屯市五里小站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mg/100ml,经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05
9月15日02时40分,邵某某酒后驾驶蒙EBR***小型轿车行驶到扎兰屯市G511线南出口匝道处路段,因操作不当造成轮胎爆裂,被举报到交管大队,经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和报告书:邵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3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主动抵制、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注扎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