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应注意观察
遵守让行规则
谨慎慢行
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但仍有驾驶人忽视让行规则
路口随意转弯
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
9月3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辖区路段行驶时,与丁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故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丁某无责任。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交警提示
转弯让直行是车辆通行基本原则
在通过路口时
无论是转弯车辆还是直行车辆
都应减速慢行
注意观察
安全无小事
平安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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