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感光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4-2026年度)被托举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技   2024-11-15 10:05   北京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青年科技工作者、各有关专家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科协青年人才工作相关部署,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中国感光学会现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4-2026年度)被托举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会向中国科协提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请,经中国科协组织的评审答辩,中国感光学会被确定为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获得自筹资金资助名额2个。
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资助周期为3年,被托举人将获得连续三年每年10万元的自筹资金专项资助,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实施,参与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得到下一年度的资助。

二、推荐方式

学会各分支机构、同行专家可推荐被托举候选人,青年科技工作者也可自荐。
其中各分支机构可推荐2名候选人。通过同行专家推荐的候选人应获得3名同行专家(同领域且具有正高级职称)实名推荐,其中应有1名为学会理事、专委会委员或青年理事,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候选人。
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法人单位)要对其填写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三、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二)被托举人应为中国感光学会会员;

(三)年龄32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女性或医学领域申报人年龄放宽至34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会学术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五)项目支持期间不更换工作单位、不参与1年以上的出国(境)访问或工作;

(六)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

(七)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了申报材料的,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请报送《中国感光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自荐)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请将《中国感光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自荐)表》电子版(word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专利、论文等证明文件,请合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发送到xh@csist.org.cn,邮件标题请以“第十届青托申报+候选人姓名+工作单位”形式命名。

(二)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中国感光学会
联系人:吴言  周云霞  任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29号(100190)
电话:010-82543687 010-82543686
传真:010-82543687
E-mail: xh@csist.org.cn


附件:中国感光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自荐)表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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