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七号)(第三十八号)(第三十九号)(第四十号)

文摘   2024-09-13 22:53   内蒙古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七号)


由于工作调整,刘慧元、孙存武同志提出辞去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申请,刘海霞同志提出辞去旗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9月12日,经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慧元、孙存武同志辞去旗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刘海霞同志辞去旗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其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2024年9月12日,经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赵  旭的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慧元的旗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

张志刚为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  亮为旗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九号)


2024年9月12日,经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刘  勇的旗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春荣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  勇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全亮为旗信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号)


2024年9月12日,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王雨光的旗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陈俊瑞为旗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俊杰为旗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乌拉特前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转自:乌拉特前旗融媒

编辑:王旋(实习)

编审:曹银波

监审:柴荣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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