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督责促履责,全方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驻点监督和全程跟进招投标项目“走流程”,以“嵌入式”监督和“一线工作法”推进日常监督,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质量服务,统筹推进招标和采购两项主要职能,进一步整合交易平台功能和服务事项,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的服务质效。
三、以点带面传导,全链条排查廉洁风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交易公开透明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共享。聚焦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开展定期风险排查梳理,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厘清职责,梳理流程,防止行权随意化。
四、流程再优化,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障所有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扎实履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对于交易主体提交的场地预约、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成。逐步健全采购平台电子档案云存储标准化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评审智能音频录制和归档查询功能,用好数字化管理手段,为广大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最大便利,充分展示我市对外合作窗口效应,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为企业和招标单位排忧解难。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郭沐坤
校对:汤丽娜
审核: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