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无小案
宁乡警方
紧盯民生案件
严打侵财类违法犯罪
近日
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抓获嫌疑人1名
“警察同志,
我放在厂里的洗衣机和木板不见了。”
近日
喻家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
放在厂里的部分财物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分析研判、循线追踪
发现收废品的
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较强,
但是我们还是
捕捉到了他的行动轨迹。”
民警获取关键证据后
火速出动
成功将刘某某抓获
“我也是一时财迷心窍,
现在真的很后悔。”
经询问得知
刘某某在拖运废品的时
发现该厂房无人看管
于是萌生了盗窃财物的想法
随即4次驾驶三轮摩托车
将厂房内的洗衣机和木板拖走
并以520元的价格将木板和洗衣机卖出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么快就被抓了
目前
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不可一时贪念起贼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切勿心存侥幸
挑战法律底线
素材 | 宁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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