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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个人账户使用规定,避免个人权益受损。
家庭共济绑定是关键!
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等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父母、配偶、子女等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同时需要注意:使用人不能享受授权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本人出码就医是规范!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子女代买药品很便民!
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个账余额使用更便利!
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例如:郑女士参加的是韩城城乡居民医保,本人无医保个人账户,平时就医购药费用需要用全额现金来缴纳。她的儿子参加的是职工医保,郑女士的儿子在陕西医保小程序为她绑定了家庭账户,她住院结算时可以用儿子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购药时也可直接用儿子的个人账户支付,不需要自己掏钱了,并且还可以用儿子的个人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特别说明
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不能门诊统筹,同时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业务咨询电话
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0913-5198126、0913-5201002
韩城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门诊慢病科:0913-5198098
政策提供:待遇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