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落实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切实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12月2上午9时许,鸡西市交警支队城子河交警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城子河大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子河大队,城子河区司法局、城子河区创城办、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
共同参加“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兴城广场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的手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一张,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面对面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单位人员和辖区群众们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讲解,并向其着重讲解骑摩托车不配带头盔,行车不系安全带,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所能够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关注自身生命安全,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识和文明守法意识。同时宣传民警还在兴城广场利用大屏幕进行讲解事故案例,以及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进行讲解使用方法,反光标识是否俱全,宣传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之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隐患排查,防止车辆带病行驶,确保车辆安全出行。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交通安全文明传播使者,时刻提醒自己和他人文明参与交通,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史大林
编辑:麦英锋
审核:曹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