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新平县实际,现将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第二批)申请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引进的特殊人才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新市民、青年的单身人士和家庭;且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属于直系亲属或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监护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等。
二、申请范围
根据新平县2013版县城规划区范围,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不动产权查询和务工就业范围,具体为五桂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不含头塘、麻栗树、丁得片区5个小组)、古城社区(不含团山脚、阿波左、滑石板)、锦秀社区和纳溪社区所辖区域。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租保障性住房
(一)已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当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但违反住房保障规定,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的;
(二)转租、借住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
(三)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购买房产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赡养、抚养和监护对象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除外),将原有住房出售不满一年以上和出租的(因家庭发生变故、意外事故、火灾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出售房产除外),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村)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四)不配合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调配保障性住房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符合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1.打开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搜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flag=false)—注册并登录(已有“一部手机办事通”账户的可直接用办事通账户登录)—在首页导航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全生命周期中点击“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办理该主题事项的政务服务中心(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确认前往—“是否申请公租房”点击“是”—不区分情形点击打“√”后选择审批层级县(市、区级)—选择申请公租房所在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点击下一步提交即可完成报名。
2.申请人向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二)审核。申请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和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三)配租。审核结束后,由县工投公司组织申请人员进行摇号,确定保障性住房配租顺序后进行配租。
(四)公示。完成配租后,在县内政务公开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承租对象并签订承租合同。
五、配租管理
(一)保障性住房基本情况。
1.地点:新平工业园区(桂山片区)斗戛小组;
2.户型:标准间(带卫生间);
3.面积:38.6平方米;
4.附属设施:项目所在地食堂和超市等附属设施未投入使用。
(二)租金和物业费。保障性住房租金根据《关于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收取标准调整方案的批复》(新政复〔2024〕53号)文件,标准为6.5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费根据《新平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文件,按照叁级标准0.84元/平方米·月收取。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县民润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龙路54号),联系电话:0877-7776600。
(三)报名携带资料。
1.《新平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未上户口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
(1)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结婚情况证明;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及离婚协议书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离婚情况证明;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 且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关系相应证明材料。
4.稳定工作证明
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家庭不设收入上限,属于符合条件引进的特殊人才需出具县委组织部或人社部门证明材料;属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工作人员的提供单位用工证明;属于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稳定工作人员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审核之日前一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表,并加盖养老保险主管单位业务公章(政务大厅一楼社保窗口)。
5.其他相关材料
七、有关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审核和分配的申请人和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承租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保障性住房资格,解除租赁合同,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人或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之间不得重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保障性住房区域位置图↓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保障性住房室内配置图↓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桂山片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