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2024-202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政策解读

文摘   2024-12-27 23:17   甘肃  

 冬春生活救助,重点是帮助当年因自然灾害造成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或自救能力弱的困难群众。

救助对象和标准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科学合理救助。按照《陇南市关于做好 2024-2025 年度受灾人员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实施方案》(陇应急发〔2024〕96号)文件要求,冬春救助标准分为三类:一类救助因灾死亡人员,因灾倒损住房重建户,受灾的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二类为救助受灾的三、四类低保户,受灾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救助;三类为救助受灾的其他自救能力较弱的家庭。原则上人均救助标准不低于130元。

救助程序

乡(镇)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中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发放程序。资金发放前,乡镇(街道) 和村(社区)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数、公示时间、意见反映渠道。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按照公示救助对象信息,由代发银行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冬春救助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注明“冬春救助”字样。



总监:杨建飞

监制:仇凌刚

审核:陈志龙

编辑:赏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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