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专项巡视组定于2024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个部门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
按照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被巡视部门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职责,省委专项巡视组将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巡视监督反馈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专项巡视组设专门电话:0971—8204431,19909717839,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信函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6号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hswxsb2023@163.com。同时,在各被巡视部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联系信箱,并随巡视公告发出微信联系二维码。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专项巡视组主要受理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由中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省委“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