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场和硬化路周边终于干净了,生活环境变好了,外出散步心里敞亮多了……”近日,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新盛村村民余景林看到干净如初的周边环境后高兴地说道。
今年10月,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接到青海省环境厅转办的信访件“乐都区高庙镇新盛村某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反映问题属实。信访问题主要反映了该项目为乐都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4年设施蔬菜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建设内容25座大跨度高标准温室大棚,于2024年8月15日开始建设。该项目部设在高庙镇新盛村村委会集体所有旱场,项目实施人员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旱场和硬化路周边。
针对信访投诉及现场查看时发现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已立行立改,其中对农户住宅区的硬化道路进行清扫,并在材料运输过程中降低车速,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并且要求对项目部周边环境进行垃圾清理整治,于当天将垃圾清运。同时,要求建设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工地“8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工地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信访问题。截至目前,群众反映的诉求已得到妥善解决。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把民生实事记在心间,针对“急难险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跟进、第一时间办结。目前,海东市受理环境信访案件有109件,办结了107件,办结率达98.2%。
同时,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信访与执法相结合,发挥群众力量,从群众投诉中寻找违法线索,累计从投诉信访中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家,罚款12万元。此外,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33件,下发处罚决定书27份,罚款216.87万元;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8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为海东市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丨海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