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集中销毁2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民生   2025-01-15 17:53   陕西  

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妥善处置依法收缴的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2025年1月13日,丹凤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丹凤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集中销毁近年来查获、收缴的2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此次集中公开销毁的烟花爆竹制品来源复杂、品种多、风险高,为保障此次烟花爆竹销毁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细化措施,对非法烟花爆竹卸车、数量清点、摆放和销毁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现场安全无隐患。
活动结束后,消防车对销毁场地进行了喷淋洒水,防止死灰复燃,降低烟尘污染,由挖机进行填土掩埋,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严把源头管控,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全力消除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
据介绍,下一步,丹凤县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坚持监管与打击并重,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来源:丹凤县应急管理局)

丹凤发布通告: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5年1月6日,丹凤县公安局、丹凤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原文如下:

为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丹凤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烟花爆竹经营、燃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龙驹收费站以西一古城岭以东一凤冠山以南一南岭以北(河涧社区、罗家社区、刘家河社区、凤麓社区、丹江社区、中街社区、水泉社区、鹿池社区、东河社区、西凤社区、西关社区、下湾社区、凤冠社区)等13个社区划定为禁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经营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储存违禁、超标、假冒的烟花爆竹。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走街串巷,设摊摆点经营烟花爆竹。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将依法保护。

六、一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邮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0914-332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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