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惩治震慑,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30日,渠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渠县政法委原副书记庹延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
2020年春节至2022年春节,庹延波在担任宝城镇党委书记、县征补中心主任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及3万元红包礼金。庹延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渠县教育发展中心原支部书记、主任郭贤锋违规公款旅游和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
2018年6月,郭贤锋担任涌兴镇第一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规将与他人旅游产生的3000元费用以虚列学校其他开支的方式报销。2022年春节期间,郭贤锋在为其岳父举办70岁寿宴过程中,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万元。郭贤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渠县原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9年春节,王鹏在其办公室收受李某某以拜年的名义所送现金1万元。王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渠县卷硐镇人大主席刘志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3月,刘志凤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给卷硐镇班子成员和部分妇女同志共计13人每人发600元慰问金(含其本人),共计7800元。刘志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渠县渠南街道渠光社区党委副书记刘锡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21年12月,刘锡颖收受升福楼宇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人员向某所送现金4000元。刘锡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达川区原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四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6年至2019年,侯四方在担任区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12.4万元以及价值1.27万元的高档酒水。此外,侯四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侯四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达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刘德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2年至2023年,刘德刚在担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6000元、2条中华香烟以及2瓶五粮液酒。2024年10月,刘德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达川区石桥镇莲花寺村原党总支书记、村主任马丽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22年,马丽在担任石桥镇莲花寺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4000元。此外,在2021年至2024年,马丽以过年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00元。2024年12月,马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近日
通川区纪委监委通报
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1.通川区东岳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原主任向守杰醉驾问题。
2020年4月,向守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通川区建华巷被交警当场查获,后经司法鉴定向守杰血液样品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87.6mg/100ml。2023年11月,向守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4年9月,向守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通川区凤北街道双鱼湖社区插旗山党支部党员魏心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