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87号)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将本机构申报材料及相应凭证资料用文件袋密封装好,并将文件袋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快递或送至龙湾区民政局养老科(地址: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楼909室)。
联系人:龙湾区民政局曾玲玲
联系电话:0577-86966256
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12:00;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提供虚假材料加入框架协议的,多次被老年人举报的;
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履行框架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框架协议不符合约定的;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活动的;
4.被查实服务弄虚作假的;
5.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征集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1.龙湾区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申请表
2.龙湾区养老服务“爱心卡”爱心商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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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养老服务
“爱心卡”基本介绍
龙湾区养老服务“爱心卡”使用对象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龙湾户籍经济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二类对象为龙湾户籍非经济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三类对象为其他具有龙湾户籍老年人。
“爱心卡”服务内容主要为以上三类老年人提供优质优价的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元服务,让他们广泛享有更为便捷和专业的基本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品质。
“爱心卡”补贴原则主要为一类对象,在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集体等资金,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二类对象,以家庭、社会、集体等资金为主,财政可给予补助;三类对象,以家庭出资为主,社会、集体、财政等资金可适当进行补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爱心卡”原则上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提供服务,无需申请,经本人或代办人授权同意,线上可直接开通使用(注意:下载“浙里办”搜索“浙里康养”点击“爱心卡”激活即可),也可到指定地点线下协助开通(例如区内的老年食堂),并实行动态管理。老年人可通过“爱心卡”线上点单、电话下单、线下购买等多种形式在居家养老、老年食堂、爱心商家等多个地方中使用。到2027年底前,龙湾区将实现“爱心卡”全区域“一卡通用”。
资料: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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