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昆明学院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选择的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为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相关知识,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及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提交《审核评估申请报告》。申请评估时,学校依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自主选择“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其中一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地方高校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学校提交评估申请时,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上轮评估整改情况,包括整改任务、整改目标、体制机制、工作举措、整改成效等。上轮评估整改的完成情况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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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评建办
排版 | 融媒体中心 李静敏
审核 | 李涵谦(初审)、王宁(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