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昆明学院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选择的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为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相关知识,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及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制度。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为强化部省协同,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
往期推荐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4讲 专家如何审读并用好“1+3+3”报告?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3讲 专家如何做准做实入校评估?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2讲 专家如何做全做深线上评估?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1讲 专家组是如何组建的?
【审核评估专题学习】第30讲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来源|评建办
排版|融媒体中心 赵明玉
审核|李涵谦(初审)、王宁(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