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专题学习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昆明学院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选择的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为做好迎评促建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持续推出新一轮审核评估应知应会专题,普及评估相关知识,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及政策,形成“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关心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浓厚氛围。
本期要点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进部省协同?
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部省两级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学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评估规划相衔接。教育部制定全国新一轮审核评估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省两级参评学校五年评估数量与结构,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类参评学校年度评估计划,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地方试点高校年度评估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方案》和国家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5年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及试点方案,报教育部备案。
二是工作机制相协同。教育部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评估机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就评估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话协商,及时解决疑点、疏通堵点。教育部通过指导地方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邀请参与评估观摩等,提高省级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推荐高校参加试点工作,试点先行,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样板间”,保障部省两级评估工作质量实质等效。
三是评估标准相统一。教育部颁布《方案》,为高校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颁布的《方案》及指标体系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高校实际和特点的评估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准确定位、特色发展。
四是评估整改相配合。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反馈审核评估结论,指导高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同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来源|评建办
排版|融媒体中心 赵明玉
审核|李涵谦(初审)、王宁(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