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医保政策有变化!

时事   2025-01-08 15:34   安徽  


2025年起
医保政策有变化啦

根据国家、省统一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政策有变化,小编带您划重点:

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支付范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目录外自费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不再报销,支付范围与基本医保保持一致。


提高居民医保封顶线。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金额累计封顶30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一个保险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提高为30万元。


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 150 元。



提高居民医保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


降低居民医保三级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提高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


建立居民医保罕见病自费药品大病保险单行保障机制。


门诊慢特病患者省内异地临时就医,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省外异地临时就医,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省内市域外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省外异地就医的,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 20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再执行保底报销政策。





编辑 :潘远鹏
审核 :梅皖钰
终审 :王芳
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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