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统一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政策有变化,小编带您划重点:
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 150 元。
审核 :梅皖钰
根据国家、省统一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政策有变化,小编带您划重点:
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 1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