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筑能效指令》2023年最新修订: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明确制定零碳建筑标准

文摘   2023-12-14 16:01   浙江  

2023年12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建筑能效指令EPBD的最新一轮修订讨论达成一致。本次修订重点在于制定一系列技术措施和具体目标,提高欧盟各成员国建筑能效,尤其关注节能性能较差的既有建筑,最终实现建筑领域零碳排放目标。修订指令对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新建建筑分别提出了明确的针对性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在2030年前逐步降低居住建筑能耗水平,重点强调性能最差的既有建筑改造;同时对非居住建筑提出逐步提高能效的要求,此外,新建建筑将在2028年和2030年前实施零碳标准化石燃料锅炉的逐步淘汰、新建建筑零碳标准和太阳能系统强制应用是修订的重点。本次指令修订旨在推动欧洲建筑行业向更可持续和低碳方向发展。具体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提高建筑性能以降低能源消费并减少碳排放
(1)各成员国基于自身发展情况,在2030年将居住建筑平均一次能源消耗量降低16%,在2035年降低20-22%,成员国可以自由选择目标建筑与技术措施。
(2)各成员国必须确保其对于性能最差的建筑进行的改造技术措施,能够至少降低55%的平均一次能源消耗量。
(3)对于既有非居住建筑,修订后的规定要求按照最低能效标准进行逐步改进,在2030年改造完成16%的性能最差的建筑,在2033年改造完成26%的性能最差的建筑。
(4)为了解决能源贫困问题并降低能源费用,融资措施必须激励并支持既有建筑改造,特别是针性能最差的建筑。

·促进既有建筑改造
(5)制定国家既有建筑改造计划,明确国家建筑存量零碳战略以及具体解决方案。引导建筑业主进行分阶段的改造,以实现零排放目标。
(6)为业主、中小企业和既有建筑改造产业链中所有参与者提供专门且独立的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
(7)逐步淘汰化石燃料锅炉。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对化石燃料锅炉进行安装补贴。各成员国必须制定淘汰化石燃料锅炉及其他暖通设备的具体措施,以实现2040年彻底淘汰化石燃料锅炉的目标。

·新建建筑零碳标准出台
(8)所有新建建筑必须实现现场化石燃料的零碳排放,新建公共建筑于202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类型新建建筑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
(9)各成员国还必须确保所有新建筑具备太阳能系统安装与使用条件,即能够安装屋顶光伏或太阳能光热系统,太阳能系统将成为新建筑的常规应用。

具体请见: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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