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这些年来
福建牢记总书记嘱托
奋勇争先
不断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如今的福建
“第一动力”正澎湃
早在2017年
福建就在全国率先启动
“电动福建”建设
目前,福建不仅基本建立
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体系
动力电池产业规模、技术
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等
关键产品技术居全国前列
……
“电动福建”正驶入快车道
下面,通过AI视角
感受动力澎湃的
“新”动福建
一起来看看
福建的新能源产业布局
👇
福建探索智能可持续的交通方式
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景区港区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占比。逐年提升公务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福建电动船舶驶向新蓝海
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引进国内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制单位;支持电动船舶关键核心装备研制;建造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打造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支持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福建积极发展充电布局
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功能性平台纳入“新基建”示范项目。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氢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研究开展改扩建加氢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福建将迎全面电动化未来
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与推广应用单位在重点区域及湄洲岛等岛屿联合打造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单个推广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并实现交付使用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示范推广奖励,全省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有关地市、汽车生产企业、示范应用单位等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对纳入国家试点的牵头单位给予专项奖励500万元。——《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电动福建”平台助力高质量发展
加强“电动福建”平台建设和管理。整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动船舶监管等多个信息化应用平台,研究建设全省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府监管和追溯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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