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公巡大队民警在巡逻至和煦路时,查获一起改变车身长度载货的违法行为。当日17时许,大队民警罗永久巡逻至和煦路时,远远看见一辆长度异常,如“贪吃蛇”般的货车正缓慢行驶,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截。驾驶员陈某看见警察瞬间就不淡定了,连连道歉并主动承诺自己的错误:“不好意思警官,我就是想一趟多拉一点货物,多挣点钱,所以加长了货箱长度。”经测量,原本13.75米的半挂车,竟手动加长到41米!民警指出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并向其讲述此行为的严重危害,驾驶员听后连连点头,表示一定立即恢复车辆原貌,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驾驶员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陈某面临500元罚款。超长车辆上路行驶,会增大行车中的危险性。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由于车辆过长,驾驶人不利于观察后方路况,驾驶时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并且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来源:江北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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