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女遗规•宋尚宫女论语》解读二十一 | 男非眷属 莫与通名

文摘   2024-11-06 03:2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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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书法 | 孙克森



原文


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淑,莫与相亲。



解读


男子如果不是自己的家亲眷属,就不要告诉他自己的姓名;女子如果不是善良贤慧之辈,就不要和她走得太亲近了。


—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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