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要求在交接班记录表上,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文摘   2025-01-16 13:30   江苏  













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要求在交接班记录表上,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确认?

答:你好!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矿山企业领导应当认真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交接班双方要签字确认,但是从工作交接、履职尽责、企业管理等实际需要,理应由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来源:矿山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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