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关于推进才聚永新融入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永才字〔2024〕2号)《〈永新县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永新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永府办字〔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县相关职能单位审核,贺永强等3名人员符合永新县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电话:0796-7717081,举报信箱:yxrc2018@163.com。
中共永新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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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徐锦依
审 核:贺小华
监 制:徐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