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入住人才公寓人员的公示

文摘   2024-12-11 17:10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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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关于推进才聚永新融入打造红土圣地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永才字〔2024〕2号《〈永新县名师名校长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永新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永府办字〔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县相关职能单位审核,贺永强等3名人员符合永新县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

永强  永新县人民医院
肖喜隆  永新县人民医院
肖国居  永新县中医院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电话:0796-7717081,举报信箱:yxrc2018@163.com。



中共永新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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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徐锦依 

审  核:贺小华

监  制:徐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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