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身亡!山东一公园出事了

民生   2024-09-22 16:05   广东  

9月18日

据媒体报道

山东一母亲带着

9岁儿子和7岁女儿

在黄河故道湿地公园游玩时

7岁女儿不幸溺亡

疑因景区安全设施不到位
致7岁女童不幸溺亡
王晴(化名)在当天下午到达万亩荷塘景区桃花岛沙滩后,女儿和儿子和两个玩伴便在景区的人工沙滩附近玩耍。因为女儿在沙滩旁浅水区最前面靠近水的地方玩耍,不慎滑入水中。儿子看见妹妹掉进水里,便想要拉起妹妹,可没成想也跟着掉进了水里。
王晴发现后,立即上前救儿子和女儿,她一边用手拉起儿子,一边用脚夹住女儿。在她尝试着用脚把女儿往上抬的时候,自己也掉入水中。周围的好心人发现后立刻上前帮忙,王晴被好心人救出,但女儿却被冲到了一个漩涡里。
由于事发地点水太深,大家都不敢轻易下水救援,便拨打了119和菏泽牡丹救援队进行求助,救援队赶到现场用打捞网将女童打捞出来,此时距女童落水大约过去了半个小时,不幸的是,女儿经120抢救无效溺水身亡。
事后,刘女士(孩子的姑姑)也赶往现场帮助处理该事件,“在出事的那个沙滩周围,我没有看到任何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救助设施,水边也没有任何围栏等安全设施。”

刘女士认为,由于事发地附近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及安全救助设施,且没有配备任何急救设备,景区内也没有设立救援队和安全巡逻员,所以孩子落水后,只能拨打119和菏泽牡丹救援队进行救援,这才导致孩子没有得到及时救助不幸遇难。
景区回应正在处理此事
律师解读:景区或应承担民事责任
刘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虽然景区负责人跟她们联系商谈理赔事宜,甚至还成立了工作组进行处理,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出面跟他们家人坐下来进行协商,“除了侄女下葬当天我们见过景区的负责人,后来一直就是电话沟通,有时候对方律师也说正在忙,有时甚至打不通对方的电话,而且这个景区现在都还是正常运营的状态。”
记者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曹县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王玥,对方听完记者来意后,称此事正在处理中,随即便挂断电话。
对于此事,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郭新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若未能履行好监护职责,导致儿童独自在危险区域游玩并发生事故,属于未提供适当的监护,未尽到监护职责,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景区作为管理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景区管理者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救援人员等,则可以认定景区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责任。”郭新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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