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花260万买保险背上债务,女儿求助律师找到“破局”关键

情感   2024-11-16 08:59   北京  

初中肄业的母亲成了保险销售员,累计花费260万元为自己和家人买保险,让本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债务。女儿发现后要求保险公司退保遭到拒绝,求助律师找到了“破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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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赵良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钱放在身上会用掉”“买保险就相当于存定期”“存在保险公司比存在银行好”……听信了保险销售主管的话,44岁的果蔬摊摊主李香购买了一份又一份保险。等到女儿发现时,母亲不仅掏空了家中的积蓄,还背上了贷款。

回乡探亲,成为保险销售

李香是江西南昌人,和丈夫在湖北武汉做果蔬生意。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是马戏团的特技演员,长年在全国各地表演,小女儿在陕西西安工作。多年来,由于做生意、买房、养育儿女等原因,两人和亲友借了不少钱。

2016年7月,李香回老家探亲,拜访亲戚庞琳时,看到庞琳在整理保险合同。庞琳夸赞“保险很好”,让李香颇为心动。几天后,庞琳带着李香去一个景区游玩,实际上是参加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增员会。保险公司经常举办这种活动,目的是普及保险知识、发展保险业务,同时吸纳新人加入销售队伍。

庞琳把保险公司的销售主管刘琦芸介绍给李香。刘琦芸能说会道,李香听得晕头转向,只记住了“卖出保险能赚佣金,自己买保险还能赚自己的佣金”,随后便答应加入保险销售队伍。

在刘琦芸的协助下,李香完成了填写入职表格、拍摄照片、提交身份证等一系列程序,正式成为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填写入职表格的学历信息时,李香坦言自己是初中肄业,但刘琦芸却填写了大学,还表示会帮忙“操作”。返回武汉前,她还为儿子、女儿购买了人身意外险,顺利拿到了几百元佣金。

2016年8月,李香收到儿子意外去世的噩耗。在深圳表演空中飞人节目过程中,儿子从高台跌落去世。悲痛中,李香和丈夫办理了儿子的后事,并获得工伤保险、抚恤金等共计120余万元。此后,两人偿还了多年来欠下的所有债务,还剩余80多万元。遗憾的是,她为儿子购买人身意外险时,既不理解“高空作业”,也没告知保险公司儿子的工作涉及此类风险,因此被拒赔。

以贷养“保”,拖欠银行利息

刘琦芸经常联系李香,鼓励和催促她发展保险事业,自然也知道了李香的遭遇。安慰李香的同时,刘琦芸大力推荐一款兼具养老和理财功能的保险,连续3年每年缴纳70万元,可以在20年后获得近千万元收益。李香说:“我哪有那么多钱!”刘琦芸表示“有办法”,随后便介绍了保单贷款业务,即用已经购买的保单进行贷款。

按照刘琦芸的说法,在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后,李香就可以用保单贷款,再拿贷款所得缴纳此后几期的保险费,此后可以只偿还利息,等最后拿到保险金的时候再偿还本金,并声称“肯定会赚”。刘琦芸一遍遍宣传:“买保险就相当于存定期,存在保险公司比存在银行好,生病了不仅有保障,还有分红收益,缴满年限还能取出来养老……”李香决定购买这款保险。

2016年底,李香缴纳了第一期70万元的保险费。在刘琦芸的指导下,李香陆续在2017年1月、2018年1月、2019年1月办理了保单贷款,分别得到55.56万元、61.28万元、60.9万元。李香每次再拿出一些积蓄,加上贷款所得凑够70万元,缴纳了此后两期的保险费,最后一次贷款获得的60.9万元也被她用于购买其他保险。

在此期间,刘琦芸提醒李香不要和家里人说买保险的事:“家里人不会理解你的苦心的,买保险实际是为他们好。”因此,对于李香买保险的事,家里人都被蒙在鼓里。除了刘琦芸推荐的这款保险,李香为了完成“业绩”,还先后购买了20多份保险,陆续获得了近9万元佣金。

2024年5月,李香的丈夫无意中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催收电话。原来,李香使用保单贷款,虽然不急于偿还本金,但每年都需要支付利息。保险公司表示,李香已经拖欠了利息及滞纳金26万元。丈夫不知如何是好,把女儿张巧姝叫回武汉,大家一起商量怎么办。

收集证据,协商挽回损失

听母亲讲述这几年购买保险的大致过程,张巧姝既生气又无奈。母亲讲到自己是初中肄业,刘琦芸却帮忙在入职表格学历栏填上“大学”。张巧姝想到,如果相关信息是虚假和伪造的,母亲就不具备担任保险销售员的资格。那么,母亲“自己卖给自己”的保险自然也是无效的,便能拿回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张巧姝整理母亲办理的20多份保险合同,有11份是分红型寿险、重疾险、理财险等,剩余的是人身意外险。几年来,母亲已经合计缴纳了260万元保险费,其中有178万元为贷款所得,目前拖欠保险公司利息及滞纳金27万元。她还发现不少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信息都是虚假的,例如在两份分红型寿险合同中,母亲的家庭年收入分别被填写为“40万元”和“100万元”,显然与事实不符。

母亲表示:“我根本不懂,全是刘琦芸替我办的。”张巧姝进一步查看,发现有几份保险合同,明显看出不是母亲的亲笔签名。母亲文化水平不高,签名一笔一画略显笨拙,但那几份保险合同的签名却十分流畅……她推测是刘琦芸代签的。带着收集到的种种证据,张巧姝代替母亲和保险公司交涉,要求撤销所有保单拿回保险费。

2024年6月,保险公司提出了解决方案,人身意外险的保单不能撤销,如果要撤销11份分红型寿险、重疾险、理财险等,需要扣除贷款、利息和佣金,最多可以退还34万元。如果同意这个方案,李香及家人先要签订《撤销投诉、起诉书》《保密协议》《免除责任承诺书》等。张巧姝拒绝了保险公司的方案,一方面继续和保险公司协商,另一方面咨询律师做好合法维权的准备。

学历不符,未达从业门槛

如果难以协商一致,张巧姝能通过法律手段撤销所有保险合同吗?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能否撤销所有保险合同要“按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已经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李香成为保险销售员存在违规情况,影响了相关保险合同的效力。

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规定,全国范围内从业的保险代理人(保险销售员)准入门槛是大专(包含成人教育)学历。这是因为,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销售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才能够理解合同内容并向其他人介绍。自己都看不懂的合同,怎么可能给别人说明白?李香是初中肄业,却通过填写虚假信息成为保险销售员,显然不符合规定。因此,李香“自己卖给自己”的保险是存在瑕疵的。

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刘琦芸不断夸大保险的作用,在协助李香办理部分保险时,虚构、伪造了李香的年收入资料,且存在代替李香签名的情况,已经涉嫌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经保险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保险公司虚假宣传属实,保险公司将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李香办理的20多份保险合同,有的可能是她难以理解的,有的可能存在重大误解,甚至可能是受到了欺诈,需要仔细核查每一份合同,收集对应的证据,才能按法律规定撤销。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是李香能理解的,也是她自愿签订的,则无法撤销。

律师建议,考虑到与保险公司打官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李香一家不妨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为自身争取最大利益。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与此同时,也要留意收集和保留交涉中的证据,为进一步维权做好准备。


文:张鹏康 晓白
图:吉喆
编辑:刘征宇
审校:杨学娟 陈昊晴
审签: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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