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莫贪杯,酒后“驶”不得 | 中秋特辑·徐州检察普法故事会

政务   2024-09-14 17:30   江苏  


佳节共举杯

欢乐不酒驾

摩托非例外

安全最应该







检察官提醒

我们所说的“喝酒不开车”,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值得注意的是,“肉包铁”的摩托车一旦发生危险后果更严重。

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拿生命开玩笑,争做道路安全第一责任人,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中秋佳节!


 中秋节快乐! 

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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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检察院

供稿:泉山区检察院

一审:张睿

二审:褚泽言

三审: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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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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