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报告!宁海某机动车检测公司被处罚

政务   2024-12-30 16:11   浙江  

为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及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弄虚作假犯罪活动,202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两打”及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行动。以宁波市生态共治中心为载体,强化行刑衔接,深挖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探索部门间业务数据互通互用,推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两打”及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2024年第四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五起,现逐一公布。


案例名称

宁海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案

案例特点


该案例是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查处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23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宁海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企业机动车云检测系统和过程数据,发现车牌号为浙BD***U、赣FC***0的两辆柴油车在检测过程中提前松开油门,致使车速变化率超过标准(每秒超过2 km/h),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相关要求。但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仍为上述车辆出具合格检验(测)报告。

查处情况


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并处罚款14万元。



启示意义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至关重要。作为确保机动车符合排放标准的最后一道防线,机动车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共同致力于改善空气质量。然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却成为了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中的一个盲点和薄弱环节。在本案例中,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通过优化执法手段,充分利用机动车云检测系统及其过程数据,成功发现了环境违法行为的线索,并查处了检测机构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此举旨在牢牢守住道路移动源污染控制的关键防线,确保所有上路车辆均符合环保要求。

来源 | 市执法队

编辑 | 甬小环

审校 | 刘金鑫 王璐 蒋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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