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赣府字〔2016〕17号、鹰府办发【2012】48号、鹰府办发【2021】16号和贵府办字【2013】157号通知要求,我局2021年12月23日开始对江西佳佰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海逸香庭工程项目进行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现该监管项目中的1#、2#、3#、5#、6#、7#、8#、9#号楼于2024年10月12日在贵溪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已交付使用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该公司承诺海逸香庭项目已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整个项目不存在任何纠纷。为此该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到我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为确定该项目中的预售资金监管是否可以解除,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异议,请相关人或相关单位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01-3315170),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按相关通知精神予以解除资金监管。
特此公示。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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