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文摘   2025-01-24 19:43   江西  

春节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虞家河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刘合涛违规向公职人员送礼问题。刘合涛为与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康某某搞好关系,获取其关照,多次向其赠送高档烟酒。2025年1月,刘合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火车站分局副局长、四级主任科员熊忠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3年12月,熊忠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两张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2000元。2024年10月,熊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予以收缴。

三、威家镇威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姜自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7月,姜自成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4年10月,姜自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濂溪区沁心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慧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3月,江慧芳受姑塘镇政府委托担任濂溪区沁心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姑塘镇属企业)负责人期间,在威家镇某饭店宴请朋友及公司部分员工,并购买了烟酒用于宴请。相关费用均从公司账户支出。2024年9月,江慧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予以收缴。

五、濂溪区高垅青蓝环卫有限公司总经理汪传东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2年,汪传东受高垅乡政府委托担任濂溪区高垅青蓝环卫有限公司(高垅乡属企业)总经理期间,在已足额发放当年工会福利的情况下,仍使用企业资金超标准向公司职工发放工会福利。2024年10月,汪传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退还至公司账户。


编辑:李俊华

校对:汪茵芸
审核:万洪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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