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月10日零时起,乐山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乐山高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届时,市中区主城区将对货车实施临时交通管控,请广大货车驾驶人合理选择行驶路线,提前绕行,绿色出行。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道路禁止非生产生活需要重、中型货车(黄牌)通行,具体范围为棉竹枢纽经乐山绕城高速至凌云枢纽、安谷枢纽、棉竹枢纽合围区域(绕城高速线以内)。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Ⅲ级应急响应),每日08:00-20:00,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主城区管控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一)在以下点位设置货车管控卡点:大渡河大桥南端、徐浩大桥西端、省道308线与乐夹路交汇口、省道308线与乐青路交汇口、乐井路快速通道与全福高速收费站连接线路口、省道104线与乐山大佛收费站连接线路口。
(二)重、中型货车(黄牌)可从以下收费站经高速绕行:省道104线进城车辆从乐山大佛收费站驶入高速,进港大道进城车辆从乐山港收费站驶入高速,老乐峨路进城车辆从符溪收费站驶入高速,乐夹路进城车辆从夹江东收费站驶入高速,乐沙快速通道进城车辆从沙湾收费站驶入高速,苏沙路进城车辆从苏稽收费站驶入高速,乐井路进城车辆从全福收费站驶入高速。
示意图由交警部门提供
(一)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境监测车,城市管理执法车辆;
(二)邮政专用车,快递运输车,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环卫、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以及保障生产生活需要且办理入城证车辆;
(三)新能源货车(不含燃气),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差异化管理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来源:乐山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罗晓玲
编辑:张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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