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再升级 遗失补办实现“立等可取”

政务   2024-11-10 19:19   新疆  


通讯员 汤超报道)连日来,奇台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深入落实优化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让办事群众少跑路,极大地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以往,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办需要经历繁琐的流程,且需等待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给急需使用证书的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而现在,根据新修订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只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即可立即办理补发手续。

申请人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声明后,即可实现当天办理,1个工作日内补发新证。此外,补办登记费全免,工本费也仅需10元/本,这一举措极大地节省了群众的等待时间,降低了补办成本,提升了办事的便利度和群众的获得感。

据了解,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重要修订,特别是针对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补办的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今后,奇台县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来源 | 奇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 冯敏

责编 | 靳春燕 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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