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安全生产小知识”请查收!

政务   2024-11-20 17:30   黑龙江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

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2.设备安全。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色


安全色(safety colour)表示安全信息的颜色,颜色常被用作为加强安全和预防事故而设置的标志。安全色要求醒目,容易识别,其作用在于迅速指示危险,或指示在安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的器材和设备的位置。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采用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颜色作为安全色,并用蓝色作为辅助色,中国国家标准GB2893―82规定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


☞安全色的用途及含义


红色 表示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车辆上的紧急制动手柄等


蓝色 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一般用于指令标志


黄色 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警戒标志、行车道中线等


绿色 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等





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 “以人为本”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谁主管、谁负责”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 “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 “三同时”原则

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 “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主要危险源及应对措施



☞滑坡塌方

1.根据土质条件及时调整开挖边坡坡比,将边坡的坡比放缓到稳定状态。

2.勤观察常护坡、不在危险地段停留、注意边坡坍塌征兆、一定要戴安全帽。

☞安全用电
1.非电工严禁动电。
2.各种电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接地是否良好。
3.所有用电器具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而且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4.应使用优质的电缆线,严禁使用胶质线;禁止用扎丝等导电材料捆绑电缆电线。

☞车辆伤害
1.项目部施工处靠近县城、国道,交通安全尤为重要。
2.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灯光齐全。
3.通勤车辆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员、不得超速行驶。
☞机械伤害
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时进行机械保养维护、工前检查应到位。
2.各种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尤其是发电机传动部分的外防护罩、切割机的手柄开关等。
3.操作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严禁穿过于肥大的服装。
4.不在挖掘机的回旋半径内停留。
5.严禁用反铲、装载机斗运人。


☞起重伤害

1.各种起重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各种证件齐全。

2.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3.起重机操作工、起重指挥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4.钢丝绳、吊带应每班检查,起重机开动前应确认安全后再开车。

5.任何人不得在起吊物下方停留。

6.起重机司机应听从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

7.吊笼内严禁人货混装。

☞物体打击

1.严禁上下同时作业,除非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进入工作面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3.脚手架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所有工器具必须袋装吊运,严禁抛扔,除非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分为一级高处作业:2-5M;二级:5-15M ;三级:15-30M;四级:30M以上。
主要应对措施:首先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比如设置好安全围栏、铺满跳板、挂好安全网等;在上述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应系挂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系法应是高挂低用;身体应满足要求,患有高血压、低血糖、癫痫等不适应症的人员严禁上高架作业。

☞火灾

1.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要明火作业时,必须经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批准,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立即灭火。

2.不得在一个垂直面上同时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氧气瓶、乙炔瓶按规定存储,不得暴晒,两瓶间距保证5M以上,与明火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3.焊割作业时下部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派专人监护。

4.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扑救,同时向安全生产部、施工管理部报警。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审:刘   璐  袁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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