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农村经营性供水情况专项巡察公告
近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十三届县委农村经营性供水专项巡察组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集中对县水利局、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湖南桃源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并延伸巡察相关自来水厂。
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专项巡察立足政治监督职能职责,紧紧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聚焦城乡供水政策执行方面问题。
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关注县委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要求情况、县委人大决议方案执行情况;关注城乡供水相关单位履行核心职能情况;关注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方面情况;关注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落实上级政策“打折扣”、权责不明、资产资源闲置等问题。
(二)聚焦城乡供水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问题。
重点关注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挤占挪用、以拨代支虚列资金,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资金,无依据列支工程款等突出问题。
(三)聚焦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实施方面问题。
重点关注违反招投标程序搞围标、串标,指定工程施工方,擅自调整改造方式、改造内容,项目实施中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工程造价单价过高等问题。
(四)聚焦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
重点关注群众知情权、群众用水需求是否满足、水质是否达标、各项费用收取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全县农村经营性供水领域党员干部执行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映情况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清廉e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