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20时40分许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神舟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舟公司)
发生一起中毒事故
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救治
生命体征平稳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神舟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员工1000余人,2023年销售收入近9亿元。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壳、冷作、钣金加工销售等。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涂装车间污水中转池内。涂装、电泳工艺产生的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陶化废水、电泳废水、喷漆清洗废水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当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时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中转池暂存。污水中转池为半敞开式,池长9.0米、宽3.4米、深2.2米,上部设有钢质盖板,开口长1.5米,宽3.2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
9月4日,神舟公司综合保障部科长李某定安排人员清理污水中转池。李某定找来同村村民何某宽组织7名村民清淤。
18时54分许,何某宽等8人进行污水池清淤作业前准备。何某宽、刘某锁2人负责池内清污作业,另外6人在池外操作潜水泵排污管将污泥排至拖拉机拖斗。
20时40分许,1名池外作业人员,发现何某宽、刘某锁在污水池中晕倒,立刻大声呼救并进入污水池施救,随即晕倒在池中。相邻车间工人李某生听到呼救,进入池中施救过程中昏迷。
20时42分许,公司负责人和员工拨打110报警。
20时50分许,李某定到达现场,发现4人晕倒在池内,立即拿来电风扇对污水中转池进行通风。
20时57分许,车间工人徐某明面戴棉质口罩、身系绳索下到池中,与现场其他员工共同将4人救出,送至医院治疗。
三、事故原因分析
9月5日4时,当地有关部门组织对现场进行勘查,在污水池开口下方80厘米处使用泵吸式检测仪检测出硫化氢、氨气。经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为:污水中转池内混合废水经静置后反应产生硫化氢、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气体。企业将有限空间清污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能力的村民,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导致进入池内作业人员中毒。后续救援人员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扩大。事故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高发期
企业应严格落实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
加强外委外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坠落、触电、坍塌等致命危害。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避免悲剧发生。作业审批→气体检测和通风→安全作业→实时检测和通风→不得擅离职守→异常情况紧急撤离。事故不难防,重在有规章!
有限空间救援现场,不具备自助救援条件时,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未佩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强行施救。
运营单位:沙坡头区融媒体中心
初审:余茗媛
复审:吴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