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交警在线 | 回音壁 第78期

政务   2024-09-18 20:30   四川  


内江交警在线

回音壁 第78期




本期回音壁针对

群众对交安设施设置和

违法行为查处的建议

各相关部门核实后作出了回复


内江三桥过去往火车站方向和圣水寺方向往三桥方向那里的交叉路口,危险系数高。

直属一大队回复:经现场核实,此路口为不规则四岔路口,我队将增派巡逻警力,加大对该路口巡逻管控力度,请过往车辆通过该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甜城国际AB区门口是不是也可以画点车位呢?

直属一大队高度重视,经现场核实,甜城国际社区A、B、C区门口均施划有摩托车停车位,且小区内也设置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施划停车位除外),在未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停车,依法应当认定为违法停车。请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至停车位或停车场。针对您建议增加车位问题,大队已责成辖区中队开展现场调研,并向城南新区管委会反映,后期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环城路路口行人横穿马路无人管理,现场执勤的民警能不能进行劝阻一下

直属一大队回复:针对您反映行人横穿马路问题,大队将组织警力联合文明劝导员以及巡逻人员对行人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引导行人通过过街设施文明出行,并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附:整治图片


兰桂大道与北环路十字路口明明左边第一车道明明地面标识的是直行和左转道,到了路口就只有直行标。

直属二大队立即安排辖区中队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处地面标志存在问题。

附:现场核查情况


北环路与五星路交叉口指示路牌上有“滨江路”,应该是错的。

直属二大队回复:针对该处指示牌标注错误的问题,大队将积极配合市政工程处相关责任部门对该处标牌进行整改。

附:现场核查图片


西林大道加油站前面那两个掉头路口能不能合并为一个,很多车辆为了省事都在禁止掉头路口那里掉头了。

直属二大队回复: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违规掉头车辆进行严管严查。关于您建议将两个路口合并为一个的问题,大队将开展实地调研,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更改该处交通组织。


1、洒水车在卢浮春天右转那里停着挡着加水,建议把实线改成虚线就不会影响右转;2、八号路之了火锅门口那里右转那根道能否也改成虚线,老是会压线。

直属二大队回复:针对“洒水车停放影响车辆右转”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通知洒水车公司对该情况进行整改。针对“八号路之了门外右转压线问题”经大队辖区中队现场查看,未发现该处标线存在问题。请驾驶人行经路口时提前观察路口交通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

附:核查图片


交警支队那个路口右转上去要压线,能不能调整一下?

直属二大队立即安排辖区中队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处标线存在问题。请驾驶人行经路口时提前观察路口交通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通过。

附:核查图片


汉渝小区路边能不能增加些车位?

直属三大队回复:经核实,汉渝小区外安靖街是双向四车道城市道路,车流量较大,暂不适宜施划停车泊位。后续,大队也将积极联合区建设、支队优控中心等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汉祥小区农贸市场、汉渝小区外是否施划停车泊位的问题开展调研,持续优化安靖街道路交通组织形式。


寿溪佳苑二号门楼下要停几百辆电瓶车停放地点就在入口处安全隐患很大。

直属三大队回复:寿溪佳苑小区门前院坝一侧施划有共享单车停车位,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但通过实地调研和对视频监控回放查看后发现,并不存在几百辆电瓶车停放的情况。对此,大队已与区城管部门反映该情况,由区城管部门责令共享单车公司及时清理超出停放区域的共享单车,减少安全隐患。


东兴区平安路和兴盛路交叉口的行人红绿灯已经坏了一段时间了,过往行人多有不便,希望能尽快处理。

秩序大队回复:经核实,该路口行人过街灯已恢复正常运行。


金科公园王府一期和二期中间苦檀巷长期有车辆违停,建议安装摄像头进行抓拍

秩序大队回复:该道路已设置为严管路段,相关违停抓拍设施已纳入建设计划。


东兴区到椑木镇321监狱门口的红绿灯和大石鼓的红灯可不可以用黄灯?

秩序大队回复:由于上述两个路口均位于上下坡路段(其中监狱路口位于弯道处),因道路线形变化,存在一定视野盲区,过往车辆需减速、慢行通过。经观察,该路段车辆实际通行车速较快,需通过信号控制对行经上述路口的车辆、行人进行分离。仅通过黄闪控制易增加道路安全隐患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暂不更改为黄闪控制。


人行横道可以装抓拍系统,为什么不装人行红绿灯?

秩序大队回复:在人行横道建设信号灯需综合考虑上下游交叉口间距,人行横道区域车辆、行人流量条件等因素,并符合GB 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相关要求。对于未达到建灯标准的人行横道区域,交管部门为充分保障非机动车、行人横过马路的通行需求,提高过街安全性,设置了不礼让行人抓拍等设施。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该减速行驶;遇见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让。”


环城路宴家湾汽车站上面,报社路口那里礼让行人早高峰应该设置个红绿灯,早上好堵车哦。

秩序大队回复:经调查,该区域当前车辆、行人流量条件未达到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相关要求。待流量达到建灯标准后,交管部门将进一步提出建设红绿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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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兰子凯

审核 | 廖雪君

签发 | 陈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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