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 未成年人骑行酿事故,敲响安全警钟

政务   2024-09-27 23:34   四川  



未成年人骑行酿事故

敲响安全警钟



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

一直深受社会关注

学生的安全出行

更是牵动着大家的心


未成年骑车酿事故

     2024年07月27日,邹某(15岁)驾驶川K147***标准电动自行车搭乘邓某(15岁)行驶至威远县新威中红绿灯路口,闯红灯掉头时,与正常行驶李某(15岁)驾驶川K148***标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四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威远交警大队民警认定:驾驶人邹某(15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李某(15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当事人邓某、王某无责任。

     内江公安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

交通安全提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隐患

❶ 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❷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对较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


❸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


❹ 未成年人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未成年人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应急能力较差,再加上缺乏对危险隐患的认知,若遇紧急情况,往往很难准确避险。


     电动自行车自身平衡系数较低,若是超员超载,更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发生事故,会增加死伤的概率。



出行交通注意事项



行走篇

   

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
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
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进入路口前应先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横穿马路时不要急停急走;过交通道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过马路篇

  

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斜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临近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骑车篇


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能驾驶摩托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
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




交通安全无小事

家长一定以身作则,言教身教

随时随地做到安全出行

与孩子同行时

用自己的规范行为做示范

让孩子从小就

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摒弃交通安全陋习





编辑 | 兰子凯

审核 | 廖雪君

签发 | 陈渝 


内江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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