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现将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一)粮食单产提升项目。坚持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引进高产优质品种,因地制宜选用增密减氮、侧深施肥、增施穗粒肥等关键增产技术,分区域、分要素、分环节抓好耕种管收全过程管理,辐射带动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提升粮食单产能力(集中育秧、机插和机防在农业托管项目中安排)。 (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等,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和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一是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良种良法,购买农产品加工、分拣包装、检疫检测等设施设备;二是改善基础条件,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标准化生产基地;三是做好农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与认证,创建农产品绿色品牌;四是开展合作社成员培训,改善培训基础条件等。(一)粮食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资格:从事水稻种植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资格: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市级家庭农场,兼顾部分优秀县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意向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填报项目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1份,经所在乡镇审核后,于2024年11月25日18:00前报送至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104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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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编辑:熊紫凌
初审:何莉
终审:张志良
投稿:tonggufa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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