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字〔2017〕133号)《于都县人才政策清单(2024年修订版)》(于才字〔2024〕3号)《于都县2024年人才配租住房申请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复审,肖燕敏等146名在县人才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电话: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0797-6336798
于都县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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