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于都欣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擅自堆放工业固定废物,被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财物。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存在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于都欣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处罚 1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73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