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法院发布:悬赏公告,赏金最高60%

民生   2024-09-12 18:01   江西  

悬赏公告1

本院在执行(2020)赣0731执977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宋力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力力,身份证号码:3621321973****6945,住于都县葛坳乡窑背村石合组92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260万元及息。

悬赏金额:凡提供法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并实际执行到位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按实际执行到位的以下金额分段比例支付悬赏金:
(1)50万元(含50万)以内金额按5%的比例;
(2)5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10%比例;
(3)101万元至150万元(含150万元)部分按30%比例;
(4)151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部分按50%比例;
(5)200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797-6210150。
于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悬赏公告2

本院在执行(2024)赣0731执984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三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三青,身份证号码:3607311992****6510,住于都县葛坳乡上脑村李安组44附1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4.2万元。

悬赏金额: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地址,法院对其进行控制的给予500元奖励;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给予债权实现金额10%的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797-6210150。
于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悬赏公告3

本院在执行(2019)赣0731执1737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小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小炜,身份证号码:3607311993****4878,住于都县仙下乡观背村岽子背组,未履行标的金额为51万元及息。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给予债权实现金额40%的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797-6211240。
于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悬赏公告4

本院在执行(2024)赣0731执836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方建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方建辉,身份证号码:3621321981****4811,住于都县仙下乡洋田村新田组18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32.99万元及息。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给予债权实现金额20%的奖励;提供被执行人有效地址,法院对其进行控制的给予2000元奖励。
悬赏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0797-6211240。
于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注意事项:

一、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多名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真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三、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于都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被执行人消费和经营行为。执行电话:0797-6210622。

来源:于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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