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1
悬赏公告2
本院在执行(2024)赣0731执984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三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三青,身份证号码:3607311992****6510,住于都县葛坳乡上脑村李安组44附1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4.2万元。
悬赏公告3
本院在执行(2019)赣0731执1737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小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小炜,身份证号码:3607311993****4878,住于都县仙下乡观背村岽子背组,未履行标的金额为51万元及息。
悬赏金额: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给予债权实现金额40%的奖励。
悬赏公告4
注意事项:
一、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多名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真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三、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于都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被执行人消费和经营行为。执行电话:0797-6210622。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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