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谨言慎行要切记

政务   2024-11-29 23:57   河南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兴起,网络新闻和信息得以快速传播,有些人为了博取眼球,赚取流量,仅通过一张图、一段视频,便罔顾事实,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并通过互联网渠道大肆传播,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公共秩序,给他人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殊不知,在网上发言不辨真假,肆意辱骂他人等可能会触及相关法律法规。

  1、诽谤罪,如果在网上诽谤他人,在网上散布捏造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信息,一旦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500次以上,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寻衅滋事罪,如果在网上编造谣言,误导民众,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将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网上人肉公布他人信息,如手机号,住址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平桥区委政法委在此温馨提醒:作为网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在微博、微信、贴吧等发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的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赵越
审核: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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