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康县公安交警
原标题:康县公安交警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人乐”
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
一直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
但是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
车辆安全性能差
导致由电动三、四轮车
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宣传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中,一是重点检查经销商所出售车辆是否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大排量大功率小标、整备质量超标、加装电瓶、是否有3C认证及产品一致性证书、是否存在改装售卖等违法行为,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可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二是执勤民警根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出行规律特点,采取固定执勤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重点路段,实行早晚高峰期“集中整治+日常监管”执法模式,依法严查三轮、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逆向行驶、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加强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三是在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的同时,通过“面对面”的教育,告知各电动车主无牌无证、非法拼装、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仔细讲解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安全文明交通人。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努力规范全县电动车经销商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有序奠定坚实基础。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电动三、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电动三、四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四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监制:王雯姬 责任编辑:符欣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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