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为慈溪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由慈溪中心城区、前湾滨海城和慈溪西部片中心城区组成。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三、目标定位
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把慈溪发展放到长三角、上海大都市圈、宁波都市区的角度,特别是宁波关于推进余慈统筹,形成大都市北翼一体化新格局等重大战略部署中进行谋划,提出慈溪总体发展定位为:“高能级先进智造业引领区、高水平沪浙合作示范区、高品质滨海都市未来之城”。
四、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
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关于慈溪市作为城市化优势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衔接《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慈溪市各单元细化为三类基本类型与两类附加类型。其中,城市化优势地区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推动重大战略平台建设;城市化潜力地区加快城镇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化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在此基础上,叠加两类附加类型引导特色发展,其中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加强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地方文化,彰显地域特色;海洋经济地区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发展海洋经济,推进陆海统筹。
五、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市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92万亩。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3.87平方千米。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559倍以内。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接轨全省“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的空间总体格局,衔接宁波“一体两翼多组团、三江三湾大花园”的总体格局,构建慈溪市域“一心双核四片区、一园一网山海屏”的总体空间格局。深化产城人融合,形成“双核三极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以“三北共富地,品质先锋城”为发展愿景,加强保障性公共服务的统筹协调,针对性补足短板,打造功能完善的城乡生活圈,推动高质量公共服务全域共享。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全域村庄分为集聚建设类、城郊融合类、整治提升类、特色保护类4种类型,差异化引导乡村振兴。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打造绿色田园,形成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保护各类生态资源,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构筑山海连通,面向湾区的生态格局;加强滨海湿地和自然海岸线保护,形成陆海统筹、布局合理的海洋保护与利用新格局。加强科创平台资源整合提升,优化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划示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集约高效的工业空间。统筹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七、规划用地结构和用途分区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通过用地结构优化,提升全市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质量。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三条控制线基础上,深化国土空间用途分区,全市划定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实现用途管制全域全要素覆盖。
八、综合交通
依托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多种交通方式,构建对外快捷、内部畅达、换乘便捷的多元立体交通格局。以轨道交通为发展骨架,以高速公路为支撑,形成多层次、高承载力、快速化的对外综合交通网络,提升“接沪、融甬、联杭”三大方向的通行能力,形成现代化枢纽中心。
九、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结合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标准,落实水利、能源等重要设施规模和布局,统筹重要设施线网走向与廊道控制要求,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综合防灾体系构建,明确防洪排涝、抗台防台、消防、人防、抗震、公共卫生安全、地质灾害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十、历史文化保护
完善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 强对市域历史文化发展脉络的整理和保护,完善历史文化 遗产资源名录,拓宽文化价值,延展保护对象。重点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风景名胜、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文化线路、历史文化要素等对象,建立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十一、中心城区
规划在慈溪中心城区形成“一核引领,轴廊脉动,六片提升,组团融合”的空间结构,在前湾滨海城形成“一带两心、两轴三片”的产城融合空间结构,在慈溪西部片中心城区形成“一核一心”的组团式总体格局。加强重点绿线、重点蓝线、重点紫线、重点黄线、重点橙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和管控。
十二、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传导体系与实施管理体系,加强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传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评估制度,开展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加强规划过程性管理。